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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个人)必须通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并检测合格,才能获得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所)审批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凡获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个人)均需要年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办理)对象及范围:旅店业、文化娱乐场所、公共浴室、游泳场所、足浴服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商场(店)、书店、医院候诊室、饭店(餐厅)、理发店、美容店、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等候室等场所经营单位(个人)。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委托类型: 1、申请新证 2、年检复证 3、经常性卫生监测 检测须知: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 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其卫生状况,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 经常性卫生监测: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卫生许可证之日起,至下次复核卫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 本中心受理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足浴店、旅店、游泳池、商场(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监测,所出具的监测报告是卫生许可证新发证及复证须提交的重要材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列出七类公共场所: 1、宾馆、旅店、招待所;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游泳场(馆);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上一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