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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行为规范自我声明为履行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义务,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验质量,本中心现作自我声明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技术水平,确保检验行为规范和检验工作质量。 二、依法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检验资格许可资质,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进行检验,绝不超出检验范围开展检验和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 三、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开展检验活动,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实施检验。保证在用设备正常完好,在用计量器具依法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确保检验项目齐全,检验记录真实、规范,确保检验结果正确、公正、客观,并对检验结果负责,不出具虚假检验数据。 四、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有保密要求的,遵守保密规定。 五、加强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验服务水平。 六、在检验活动中发现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如需停止检验工作3个月以上,按有关规定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上交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并于停业前1个月向社会公告。 八、不推诿或拒绝广大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和异议。 九、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要求。 十、自觉接受公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如违反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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